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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技查新中心收费标准公示

2016年04月07日

华侨大学科技查新中心收费标准

1.校内读者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

额定工作日

加急

国内查新

400元

5

原则上不接受加急,若用户确需加急,由双方协商同意受理后确定时间,加急费用见收费说明(3)

国内外查新

700元

10

2.校外读者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

额定工作日

加急

国内查新

500元

5

原则上不接受加急,若用户确需加急,由双方协商同意受理后确定时间,加急费用见收费说明(3)

国内外查新

1000元

10

收费说明:

1) 以上费用限于在规定时间完成查新服务的费用,查新工作日自交费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国内查新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交查新报告,国内外查新10个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顺延)提交查新报告。如果因为用户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报告,提交报告时间相应后延;同一用户同时提交多个查新项目委托时,需要适当延长查新完成时间。

2) 以上费用限于3个查新点之内,超过3个查新点的项目,每增加1个查新点,国内查新加收150元,国内外查新加收300元。

3) 本中心原则上不接受加急查新委托。若用户确需加急,由双方协商同意受理后确定时间。一般情况下,国内查新加急不能少于3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国内查新、国外查新每项加收200元;国内外查新每项加收300元。

4) 每项查新提交用户一式两份查新报告原件,每增加1份报告加收10元,附件材料打印费用1元/页;厦门外地用户邮寄查新另收邮费及长话费。

5) 如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联机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机检费和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查新补偿;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6) 查新委托日一年前完成的查新项目不能办理补查,需要按新项目办理查新委托;一年以内的补查收费,在查新点不变的情况下增补检索最新的文献数据,收费如下:国内查新补查,收费200元/项,国内外查新:收费400元/项+国际联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