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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LOGO) 和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年03月27日

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新媒体、多媒体时代对图书馆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生动呈现和阐释图书馆形象,不断提升图书馆的影响力,图书馆拟定于3-5月份期间举办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华侨大学图书馆发展建设的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30日。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徽标(LOGO)设计要求

徽标(LOGO)设计应内涵丰富,寓意贴切,体现华侨大学“会通中外 并育德才”的校训,体现学校的好学风、好传统和图书馆的底蕴和功能,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推广性强。

2. 吉祥物设计要求

吉祥物设计包括名称设计和形象设计,可以是单体形象,也可以是群组形象;吉祥物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美观大方,色彩鲜明,具有强烈的视觉印象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易懂、易记、易识别。

(二)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只接受电子版,设计文稿不限软件,二维及三维设计均可,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TIF格式,最好能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吉祥物设计稿需提供3个转面(正面、侧面、反面)造型,三个面输出在一张纸上。

2.提交作品的同时,设计者需提交设计创意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等,字数不超过300字,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3.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附件1)《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上。

4.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相应的《报名表》和(附件2)《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一份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集体创作者,所有操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同一位应征者可以参加多项征集。

5.应征作品与相关文件可以通过华侨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台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也可直接交到图书馆。若采用微信公众号后台或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和《报名表》、《确认书》的电子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题目统一为: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报送地址

1.交付地点:图书馆文化传播部(厦门校区:郑年锦图书馆一层东侧,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2881;泉州校区:捷中资讯楼三层,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0687

2. 电子邮箱:logojixiangwu@sina.com

3.华侨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华侨大学图书馆

(四)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四、评选与奖励

(一)图书馆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华侨大学图书馆拥有决定馆徽、吉祥物的最终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应征的馆徽、吉祥物设计的作品中分别评选出一等奖各一名(共计2件),各奖励10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各五名(共计10件),各奖励2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评选揭晓后,图书馆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1: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华侨大学图书馆

                          2019325


















附件1

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应征作品编号(此项由图书馆填写):

应征作者姓名/名称:


证件类型(请选择) □身份证 □护照 □其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应征作品名称:

设计说明(不多于300字):

















我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华侨大学图书馆关于举办图书馆徽标(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创作者应保证该作品为本人或本团体原创作品。2. 集体创作者,所有操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附件2

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

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作品是受华侨大学图书馆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工作的规定,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对华侨大学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作品设计要求设计作品。一等奖及优秀奖的图书馆徽标、吉祥物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华侨大学图书馆,其著作权属于华侨大学图书馆所有,受托人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及同委托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委托人可以在适当时间、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作品设计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图书馆徽标和吉祥物征集通知的规定对入选作品和最终选定作品的设计者予以奖励。

受托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受托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图书馆                           2019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