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规章

点击次数:

华侨大学图书馆教研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定

2008年05月05日

华侨大学图书馆教研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定

(2008年5月5日修订)

校图 [2008]29号

“教研电子阅览室”主要是为解决我校无法正常使用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的教职工(特别是家住泉州的教职工)而设立的,同时也为学校的教职工提供一个可以进行独立研究、上网查阅资料、学习备课的场所。共设有30个研究式单独屏风隔离电脑机位。

一、用户条件:全校教职工,优先考虑家住泉州的教师。

二、使用规定:

1、教研电子阅览室所有电脑机位均供教职工免费使用。

2、教研电子阅览室设专用座位和临时座位两种。专用座位专人专用方式管理,以月为单位申请使用期限,到期后,可重新登记申请,在机位未满时,到期用户可直接续期,机位已满的情况下,按登记顺序安排。同时留出部分机位供其他教师临时检索使用。

3、专用机位提出申请的教职工获得使用权后,在使用期限内,专人使用,电脑可设置个人密码保护。

4、取得专用机位使用权的教师,可使用该电脑免费上网进行资料查询、学科研究、备课等一切合法用途。不得涉及反动、淫秽、人身攻击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行为。

5、由于用户需求不同,电脑一律不预装任何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我馆备有常用操作系统及大量常用软件,可自行安装,若用户自行安装有困难,可由工作人员协助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