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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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图书馆进馆规定

2010年11月01日

华侨大学图书馆进馆规定

(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1.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进入图书馆借阅书刊并办理其它相关业务。不能将校园卡借与他人或使用他人校园卡进馆借阅图书。

2.校外人员来馆联系业务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入馆。

3.做文明读者,衣着整齐进馆。进入图书馆,应本着安全、有序、文明的精神接受图书馆的各项服务,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馆员劳动,听从馆员管理。

4.在接受图书馆馆员服务时,请使用文明用语。

5.保持馆内安静。切勿高声喧哗,将手机转为震动状态。接打电话请到休闲区域或馆外,并尽量小声、简短。

6.维护馆内安全。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7.注意用电安全。馆内提供读者使用的插座仅用于笔记本电脑,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不得使用自带排插;不得将馆内电器设备所用插座用于其它用途。

8.维护馆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在馆内书库阅览室吃东西。不带食品入馆及食用;不乱倒饮用水。

9.爱护馆内设施。不在阅览室桌椅及墙上乱涂乱画,不随意移动阅览桌椅,不在座位上躺、卧及有其它不雅观行为。

10.不在馆内占座位,离开图书馆请带走自己的所有物品。所有遗留在馆内的物品(包括私人书刊)将予以清理,请随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图书馆不负物品丢失之责任。

11.不将馆内书刊、物品随意带出馆外,出馆经过出口监测仪通道时,若监测仪发出异常警报,请自觉接受馆员检查。

12、对违反本规定者,经劝阻不改的处以7-15天停借处罚(停止其进入图书馆及借阅书刊的权利),情节严重者交学校保卫处派出所处理。凡涉及违约金项目,均根据《华侨大学图书馆服务性收费及违约金标准》执行。

华侨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