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规章

点击次数:

华侨大学图书馆总馆存包柜管理及使用规定

2008年05月12日

华侨大学图书馆总馆存包柜管理及使用规定

(2008年5月12日修订)

校图 [2008]32号

一、图书馆总馆设置存包柜的目的是经学生要求,为了解决学生在图书馆自修而存放大量学习资料难的问题而设。

二、书包柜属有偿租用。读者租用一个书包柜的租金经“华侨大学收费管理办公室”批准,为每年30元(免押金),使用期为一年。租金全额上缴学校财务,用于学校建设。

三、每年9月份在侨总图书馆1楼大厅流通部出纳台办理当学年存包柜的新租和续租手续,读者应在租用到期后办理退柜或续租手续,否则视同续租处理,租金按每学年30元标准收取。

四、读者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的方式申请获取存包柜。请登录图书馆主页“读者服务-包柜预约”自行申请,申请成功后携带本人校园卡到侨总图书馆1楼大厅流通部出纳台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的申请将予注销。

五、读者不再租用书包柜时,应到侨总图书馆1楼大厅流通部出纳台办理退租手续,并交回钥匙。严禁读者私自将存包柜高价转租或转让他人,办理续租手续时若读者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租用时登记的不同,图书馆将不予承认,并收回该柜重新出租。

六、存包柜防盗性能差,仅供读者存放一般学习用品,不要放贵重物品。柜内物品丢失由读者本人负责。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租用人的法律责任。

七、根据学校对公共家俱的管理要求,图书馆存包柜柜锁的更换修理统一由学校资产处指派我校建筑工程公司专人负责。对于更换柜锁,新租用时柜锁已坏的,更换费用由图书馆负责,新租用时发现柜锁已坏请及时与侨总图书馆流通部出纳台联系,由图书馆开具维修单;读者在使用中损坏柜锁的,更换费用自理。

八、为防止部分学生倒卖图书馆存包柜,毕业班学生有租用存包柜的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同时办理退柜手续。未办理退柜手续的,图书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